6月中旬,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泉州市司法局正式發布《泉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執法裁量四張清單(2025版)》(以下簡稱3.0版“四張清單”),對泉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裁量權制度體系進行了全面迭代升級,有效豐富了輕罰免罰制度供給。3.0版“四張清單”是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自2021年以來第三次升級,包括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免予行政強制等四類清單事項共計264項。2021年以來,泉州市市場監管系統先后對15348家經營主體依法實施輕罰免罰,減免罰款8079萬元,經營主體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顯著增強,減輕小微經營主體負擔效果明顯。3.0版“四張清單”旨在進一步規范泉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以規定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三個階次的裁量清單為主體,以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為補充,結合《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領域不予處罰和減輕從輕處罰適用規則》,形成了規范泉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制度框架,在有效發揮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剛性懲戒作用的同時,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為各類經營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3.0版“四張清單”涵蓋了經營主體登記、廣告、價格、電子商務、反不正當競爭、產品質量、特種設備、計量、食品、藥械化等市場監管重點業務領域。聚焦裁量情節尺度科學細化,解決類案不同罰問題,清單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違法行為輕微、初次違法、危害后果輕微等情節進行了科學細化,在深入調研全市基層執法實際的基礎上,對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案涉貨值金額較小等裁量因素進行階次量化,明確每個階次的裁量幅度,進一步統一了執法尺度,真正做到處罰不隨意、不任性,讓經營主體在每一個處罰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聚焦回應基層執法需求,解決執法熱點難點問題,結合泉州市近年來市場監管執法實際情況,清單增加了質量、食品、廣告、藥化械等類型案件數占據前位的事項,納入了食品生產經營者健康證過期、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非處方藥零售活動、經營過期醫療器械、發布虛假廣告、應當標注水效標識而未標注等本地區執法中熱點難點問題的情節認定,為基層執法人員提供明確的指引,進一步提升全系統行政執法的規范性、精準性、公正性;聚焦經營主體期盼,解決強制權規范問題,清單進一步明確了強制措施的合理性要求和標準,規定依法不用、慎用行政強制措施的原則,在法律框架內、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盡量給予企業更大空間,采取對當事人影響最小的方式實現行政管理目的,從而大幅降低對經營主體特別是小微經營者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為全面提振企業信心、加快經濟回升向好注入法治動力。下一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快推動行政處罰裁量權“四張清單”落地落實。同時,大力推行服務型執法,做好案后指導,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兼顧法理情、統籌時度效,準確適用過罰相當原則,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幫助涉案主體合規經營,確保免罰不免責,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來源網址:https://www.samr.gov.cn/xw/df/art/2025/art_25f21328d70a4de0a2948fc9a5865af0.html
6月中旬,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泉州市司法局正式發布《泉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執法裁量四張清單(2025版)》(以下簡稱3.0版“四張清單”),對泉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裁量權制度體系進行了全面迭代升級,有效豐富了輕罰免罰制度供給。3.0版“四張清單”是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自2021年以來第三次升級,包括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免予行政強制等四類清單事項共計264項。2021年以來,泉州市市場監管系統先后對15348家經營主體依法實施輕罰免罰,減免罰款8079萬元,經營主體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顯著增強,減輕小微經營主體負擔效果明顯。3.0版“四張清單”旨在進一步規范泉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以規定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三個階次的裁量清單為主體,以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為補充,結合《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領域不予處罰和減輕從輕處罰適用規則》,形成了規范泉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制度框架,在有效發揮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剛性懲戒作用的同時,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為各類經營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3.0版“四張清單”涵蓋了經營主體登記、廣告、價格、電子商務、反不正當競爭、產品質量、特種設備、計量、食品、藥械化等市場監管重點業務領域。聚焦裁量情節尺度科學細化,解決類案不同罰問題,清單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違法行為輕微、初次違法、危害后果輕微等情節進行了科學細化,在深入調研全市基層執法實際的基礎上,對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案涉貨值金額較小等裁量因素進行階次量化,明確每個階次的裁量幅度,進一步統一了執法尺度,真正做到處罰不隨意、不任性,讓經營主體在每一個處罰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聚焦回應基層執法需求,解決執法熱點難點問題,結合泉州市近年來市場監管執法實際情況,清單增加了質量、食品、廣告、藥化械等類型案件數占據前位的事項,納入了食品生產經營者健康證過期、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非處方藥零售活動、經營過期醫療器械、發布虛假廣告、應當標注水效標識而未標注等本地區執法中熱點難點問題的情節認定,為基層執法人員提供明確的指引,進一步提升全系統行政執法的規范性、精準性、公正性;聚焦經營主體期盼,解決強制權規范問題,清單進一步明確了強制措施的合理性要求和標準,規定依法不用、慎用行政強制措施的原則,在法律框架內、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盡量給予企業更大空間,采取對當事人影響最小的方式實現行政管理目的,從而大幅降低對經營主體特別是小微經營者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為全面提振企業信心、加快經濟回升向好注入法治動力。下一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快推動行政處罰裁量權“四張清單”落地落實。同時,大力推行服務型執法,做好案后指導,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兼顧法理情、統籌時度效,準確適用過罰相當原則,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幫助涉案主體合規經營,確保免罰不免責,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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